第 281 天

未经许可的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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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亚伦的儿子拿答、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,盛上火,加上香,在Yahweh面前献上凡火,是Yahweh没有吩咐他们的。就有火从Yahweh面前出来,把他们烧灭,他们就死在Yahweh面前。”(利未记 10:1-2)

火烧灭了他们,只因他们选择了属于自己的祭物。我们想,用现代的说法,你会称之为“宗教”。哎呦!Yahweh喜悦燔祭平安祭,岂如喜悦人听从Yahweh的话呢?听命胜于献祭,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。(撒母耳记上 15:22)

你最好把注意力放在祂所吩咐的事上,而不是你、或你所属的宗派认定为讨“神”喜悦的事上。就个人层面而言,这可以比作一个曾经吸毒成瘾的人,他有一种错误的想法,以为可以借着一大堆自己选定的服事行为——也就是所谓的“属灵活动”——来弥补自己过去的罪。

要记住,唯有全能者以此显明祂自己对我们的爱: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,弥赛亚就为我们死。(罗马书 5:8)你被救赎的时候,正是你还在被你的瘾癖、以及一切偶像行为所奴役的时候。唯有祂的灵,才赐给你离弃偶像的能力。你这一方并不需要献什么祭,也不需要什么服事的行为,唯独祂的作为就够了。

你那未经许可的火——你自行指派的献祭活动,带着一种“我必须以某种方式参与赎自己过去行为之罪”的意识去做——其实恰恰显明了你的不信。这是自义,而不是公义。以色列人就曾犯过这样的错:“他们为大能者有热心,但不是按着真知识;因为不知道大能者的义,想要立自己的义,就不服大能者的义了。”(罗马书 10:2-3)

任何时候,只要你抱着一种“我必须做点什么来‘赎罪’”的心态行事,你就是在告诉祂:你拒绝了Yahshua所献上的祭。没错,你是在说:祂的死与复活,不足以遮盖你所有的病症。这个不容商榷的核心问题,必须从内心深处得到处理。

祂[Yahshua]只一次将自己献上,就把他们的罪赎了。(希伯来书 7:27)祂只一次进入至圣所,凭自己的血,成了永远赎罪的事。(希伯来书 9:12)祂已经一次永远地为你在天上的父那里赢得了恩宠。成了!

如今你唯一要做的事,就是顺服。“顺服胜于献祭。”既然你的永恒已经稳妥,就把你的焦点转向顺服祂的诫命。你丰盛的生命就在其中。祂说:“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,谨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Yahweh你们的全能者。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典章,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。我是Yahweh。”(利未记 18:4-5)祂使得遵行祂的诫命,能为你的生命增添生命。这些诫命是要祝福你,我的孩子,不是要咒诅你。

如果你已经被拣选,那么拣选的能力就已经被赐给了你,如今你必须做出一个抉择。“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: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。所以你要拣选生命,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。”(申命记 30:19)祂已将生与死摆在你面前,你要拣选生命!

亲爱的,顺服祂的律法,不是什么“律法主义”;它就是生命。反过来,悖逆就是死亡。人被试探,都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。私欲既怀了胎,就生出罪来;罪既长成,就生出死来。(雅各书 1:14-15)凡犯罪的,就是违背律法;违背律法就是罪。(约翰一书 3:4)

亲爱的,不要再违背律法了。不要再有宗教了。不要再有自行指派的献祭活动了。要照祂的方式去做;其他任何一种方式,都是未经许可的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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