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54 天

罪魁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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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”(罗马书 7:24)

Shaul 进一步解释他为何承认自己是“罪人中的罪魁”,这一点唯有正确地纵观罗马书第七章全貌,才能深深烙印在人的良心之中。一旦那炫目的光带来光照,每一个错谬的思维模式都会被那光所嘲讽。虽然有些黑暗可能需要数年才会被揭露,但对 Shaul 和其他一些人来说却并非如此;那些人是指那些顺服、降服于这个真理的人——脱离了弥赛亚Yahshua,他们自己邪恶的不足,将永远是他们的全部。

在你整个的心思和肉体的欲望之中,如今正在进行一场战争,这一点常被谈论。然而,那带来能力的良方却常常明显地缺席,在这些讨论中鲜少被真正意识到。人们忘记了。

不知怎的,那些自称是基督徒的人,形成了一种虚假却统一的信念,认为在他们称之为“信心”的旅程中,他们自己渐渐变得“够好”了。仿佛随着时间推移,他们那由一直存在的自我所驱动的个人邪恶,忽然变成了一种圣洁的自我。亲爱的,绝非如此,完全不是这样!

能力临到那些不断在内心承认——若他们要有机会施展所应许给他们的能力(以弗所书 1:19-20),就绝对必须让灵、魂、体完全被夺回(帖撒罗尼迦前书 5:23)的人身上。换句话说,他们跟随 Yahweh 的灵,借着他们里面的弥赛亚,并完全意识到:若他们要彰显借着 Yahshua 所赐下的一切,他们自己的个人意志就必须一点也不能存留。

“感谢那位大能者〔那赐下完全心思的主〕,我〔被救赎的心思〕借着我们的主 Yahshua 弥赛亚〔心思的救主〕〔在意识中居首位者〕得了拯救〔能够放下己意的能力〕!这样看来,以这同一个心思〔被救赎却尚未完全〕而论,我自己〔被救赎的那部分〕是全能者律法〔完全的心思模式〕的奴仆;但按肉体〔仍存在的、倚靠己力的自我,罪的本性〕而论,我却是罪的律〔自我满足〕的奴仆。”(罗马书 7:24)

死带来生命!这难道不正是 Yahshua 向我们所证明的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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